11月29日下午,法学院“红谷法学”第6期教研活动在文科楼W2317室举行,学院经济法教研室组织开展了“公序良俗原则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适用”主题教学研讨。经济法教研团队陈永福博士、张兰博士、黄娟博士、黄军老师分别作为主讲人、辅讲人、与谈人共同进行报告和分享。法学专业教师、学院全体行政人员和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参与学习与讨论。
陈永福博士作为主讲成员,做了“公序良俗原则在劳动合同纠纷中的运用”的报告,对我国劳动合同争议的司法实务中关于公序良俗原则运用的案例进行了梳理,并对“私法社会化”趋势下,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及外延进行了阐述,就公序良俗原则在劳动合同争议中运用的前提、基础和具体要求进行了理论分析。
张兰博士作为辅讲人员做了“职场性骚扰的雇主责任”的报告,就职场性骚扰问题中增加用人单位责任的法律依据做了深入分析,并对用人单位责任落实的具体实施举措进行了探讨。
黄娟博士、黄军老师作为与谈人,分别从劳动争议实务案例收集分析与劳动法课程讲授的关联性、劳动合同缔结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地位的平等性角度进行了分享和点评。
参会教师还围绕“专业理论研究与课程教学的联动”开展讨论,对学院专业理论的科学研究、相应课程设计和教学内容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改进等进行了分析与交流。
法学院党委书记朱益民对本次教研活动高度重视,全程跟听了研讨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