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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网站管理条例
时间:2018-12-12 19:36:25 来源: 本站 阅读次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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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一 章总则

  第一条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网站站名为春雨网。为加强春雨网网站的管理、使用、维护,保证网络和网站的安全运行,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促进网站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运行管理规定。

  第二条春雨网网站具备国家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网站主管单位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具有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装备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

  (四)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春雨网网站要建立相应的网络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负责对本网站及其网管维护人员进行管理,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第二章 网 站 内 容 管理

  第四条春雨网站办公室负责制作更新网站内容,全部网站内容(含所有页面及其超链接)必须遵守第一章的规定,重大新闻和重大事件的发布必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

  第五条春雨网站为思想政治工作网站,其内容主要用于我院发布内部新闻、信息、学院时政等内容,是学院对外宣传的窗口之一。网管人员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保证春雨网站及时、快捷的反映学院工作情况和动态。网站所有内容的版权(含图片)归春雨网站,未经本站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转发和用于其它用途,违者将依法追究。

  第六条网管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因特网用户及广大用户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后答复用户;负责网站电子信箱及其它增值业务的管理。

  第七条网管人员必须全天监控网站的安全运营,发现网站内容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八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春雨网网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网站内容不得含有,网管人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发现有害信息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其扩散。

  第三章信息上传制度

  为使思政网——春雨网真正达到网络育人的目的,确保上传的信息健康,特制定信息上传制度,如下:

  第九条相关系(部)的信息由该系(部)网络通讯员交由相关系(部)负责人审核后签章送至春雨网站,网站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方可上传。

  第十条从网上或其它地方摘录的的内容需经网络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后方可上传。

  第十一条其它的由板块负责人选定后交与网络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上传。

  第十二条若有必要必须送至院网络领导小组组长审阅。

  第十三条网络办公室主任对所有上传的信息负有责任。

  第十四条信息上传必须由指定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院思政网站——春雨网。

  第十六条若有其它情况酌情而定。

  第四章 安 全 保 护 责任

  第十七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春雨网网站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八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春雨网网站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一)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发现有有害信息时,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有害信息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第十九条网管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五章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规定

  第二十条网站有关网络管理的口令为重要机密,应定期或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并保证不被泄露。

  第二十一条网管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网站管理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取消网站管理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春雨网

  200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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