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法苑学子对税收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增强对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法学院于6月25日晚在红角洲校区文科楼W2317开展“税收征管的法律适用和民行规则的适用”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侯卓主讲,部分专业教师和法学院众多学子参加,讲座现场座无虚席。
讲座中,围绕民法之于税法、行政法之于税法两大重点展开,侯卓将二者与税法的关系用他山之石、求同存异八字精炼概括。在谈到民法与税法之间的关系时,他强调,民法上的相关税法,需进行法律上的概念转换。接着,他对税法在实务方面的运用具体展开论述,具体讲解了子女教育经费的税收扣除的有关规定,并对土地增值税、契税、合同的相对性展开分析。他的演讲将生活概念与法律概念的完美结合,带给了全体同学学术上的精华、思想上的熏陶以及灵魂上的涤荡。随后,侯卓研究员对行政法与税法之间的关系展开具体讲述。他结合《税收征管法》的相关法条,并运用相关理论知识,阐述了滞纳金不可超过本金这一事实。此外,针对滞纳金的数额、起算时间以及性质等问题展开了详细的讲解。而后,他用极其形象的比喻,向全体同学生动剖析了税务机关及法院二者之间的关系。在谈到代位权这一重要内容时,他利用清晰明了的图解为全体同学讲解了代位权与税法的衔接问题。
在学生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主动提出自己的各种疑问和看法,侯卓研究员都耐心地为同学们一一解答。最后,张继恒博士代表法学院对侯卓研究员的精彩讲座致以衷心的感谢,并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给予了高度评价。